top of page
服儀不「管」
 就不會「教」嗎

  首先,民主的法治教育並非僅透過外部的強制來使學生服從規範,蓋如此僅使其畏懼威權而服從,並非真正認同規範的價值;「寓教於禁」並非真正的法治教育。近代法治思想,強調人權的保障,所謂「法治」,更強調公權力的守法,甚至違法的公權力行使,連《憲法》都允許公民不服從,因此,法治教育並不強調盲目的服從規範,且法律的規範價值,所強調者並非其外部強制力,而在於其能實踐公平與正義的公共秩序。因此,校園透過服儀規範,來強制學生遵守,並非民主的法治教育,反而是威權的教育。

再者,威權的教育,視學生為被管制客體,僅會培養出懼怕威權、依附威權、自己也是威權的學生。

 

校園殘存威權幽靈

 

  在我國校園,雖已解嚴多時,仍殘存軍事化管理的幽靈、制服或朝會等,仍強調服從集體的認同與一致性,考試仍強調標準答案,而壓抑個性與差異性,與民主社會尊重個人的主體性與個體性,背道而馳。校園並非不可追求集體認同或一致性,但毋寧更強調係自發而非強迫的;外加的或強迫認同,不管是集會或制服,易淪為流於形式的反教育,學生學到陽奉陰違,非真正認同。

 

  最後,民主的教育,視學生為規範的主體,自主的決定空間,係培養其責任感,所不可或缺者。哈佛大學的心理學者米爾格蘭教授(Stanley Milgram)在其著作《服從權威:有多少罪惡,假服從之名而行?》即指出:「一個人視自己為他人期待工具,因此不再認為自己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」在他的實驗中,我們看到盲目服從的受試者,對於被電擊者已非常痛苦的反應,仍會服從指示而持續地按下更高的電力。這個實驗提醒我們,當對他人加諸強制的痛苦,盲目的服從者,視自己為他人的期待工具,而產生不負責任的現象。換言之,校園要培養學生的責任感,並非透過外部的強制來使學生服從,而必須開啟其參與規範形成的空間,透過自主的決定,才可能培養其責任感。

  新政府明令學校不得針對服儀的違反來處罰學生,希望能開啟校園民主化的契機,逐步走出仍受限於軍事化管理的威權教育,承認學生的規範與學習主體性,能理解規範價值的認知與認同,無法以外部處罰的強制方式來形成,而必須透過教育的內化過程。

開啟學生內化認知

 

  換言之,要培養學生價值認知與認同,必須先允許學生自由的主張,縱使是不成熟或不合理的主張,老師才能掌握學生認知的限制,而可以反問學生主張的盲點,才可能開啟學生內化改變認知與認同的可能性。外部處罰強制是「管」,內部語言互動才是「教」,讓校園回歸其本質,不是威權恐嚇而是信任包容的友善學習場域。結束服儀的「管」,民主法治的「教」,才可能開始!

林佳和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

 520的新政之一,教育部明令學校不得針對服儀的違反來處罰學生,引起諸多的議論,可是,當高中生的抗議課綱微調,都已佔領教育部,而高中校園針對服儀對待學生的態度,仍像對待幼稚園的小朋友;校園的內與外,反差如此之大;服儀的爭議,凸顯台灣的校園,仍需要進一步的民主化,視學生為規範與學習的主體,才可能培養民主法治素養的公民。

bottom of page